科研成果申报流程一
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申请者将成果申报书及成果鉴定书等支撑材料交给院部科研秘书,由院部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成果科
科研处成果科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步审核
各院部进行成果申报动员、组织协调等工作
科研处根据各科研成果申报通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在学校内网发布申报通知
科研处上报科研成果管理部门
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是否上报该申报材料
科研成果申报流程二
学校领导签字盖章
科研处领导签字盖章,将全校科研成果信息上报学校
各院部进行成果申报动员工作
注:该流程为校级科研成果的申报程序
申请者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交给院部科研秘书
科研处成果科审核成果信息,确定奖励金额
院部科研秘书登记、汇总、核定成果类别、级别、教师职称等信息后,统一上报科研处成果科(含统计表电子版)
科研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内网发布申报通知
(每年12月下旬)
计财处发放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