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高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维护教职工生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办学积极性,促进学
院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全面落实师生员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坚持党委领导,形成院办、纪检、监察和工会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依法分步实施,学校工作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应逐步予以公开,并根据内容需要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以及其他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上级领导部门和校内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完善监督制约和激励保证机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坚持校务公开工作客观真实,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群众满意,促进和完善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科学管理。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一)不同内容在不同范围内向院内公开的事项:
⒈有关学院改革与发展方面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发展规划、重要决策和实施方案;学院重大改革举措和实施方案;学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基建(修缮)等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等。
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主要包括: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教职工聘任方案、培训进修计划;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程序及结果;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等。
⒊有关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事项。
⒋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院认为有必要向院内公开的事项。
(二)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⒈教育教学计划、学生管理制度、教务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奖教金的发放;
⒉学院招生计划、程序、政策,招生考试的规程、纪律、录取结果,学生毕业办法和就业信息;
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⒋学院后勤服务项目、标准,收费依据、程序;
⒌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院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方式
(一)会议:党委会、行政会、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等;
(二)问卷调查;
(三)个别访谈;
(四)学院网站及各部门网页;
(五)通告专栏通知、公示等;
(六)文件、院报、简报、简讯等。
贵州师范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