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文件
贵师院党政办发〔2014〕10号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基层党委,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各学院、部门2014年工作计划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与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实现后发赶超的关键一年。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稳中求进,创先争优,节俭办学,艰苦奋斗,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教育教学科研各个方面,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做好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工作的总体原则:一是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依法治校、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与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三是把解决教学科研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与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
2014年,学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建设;进一步转观念、转职能、转作风,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管理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定办学规模,调整专业结构,凝炼学科方向,组建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团队,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建设优良校风,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围绕今年的主要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为出发点,推动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密切党群关系,自觉谋划改革、推进改革、深化改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党政办、宣传部、机关党委、各学院基层党委、实验中学党委)
2.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要求,人人参与,从严要求,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调整充实评建办工作人员;评建办要制定学校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各专项建设项目组要制定本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评建工作,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推进评建工作常态化;明确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完善校、院两级监控体系,健全常态监控机制,推进常态评估工作;建立教学基本信息数据平台,完成2014年基础数据采集和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各专项建设项目组,各学院、部门)
二、规范课堂教学,建设优良校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开展推进学校发展思想大讨论,完善顶层设计,引导师生员工认清发展形势和历史任务,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机制改革中化压力为动力,在学校发展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宣传部,各学院、部门)
4.提高教学质量。按照评建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贵州师范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和《贵州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试行)》等制度,切实抓好准备、实施、考核、总结等教学环节,重点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重视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教务处、教师工作处、教学实验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各教学单位)
5.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进行学分制管理模式的探索,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培养适应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教务处、招就处、学工部、各教学单位)
6.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稳定招生规模,扩大招生省份,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落实阳光招生,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改革,加大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编制和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做好政策性就业工作,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会,确保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终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招就处、各学院、学工部、校团委)
7.建设优良校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学术文化、形象文化和文化品牌建设,推进“厚德树人,言传身教”的教风与“立志勤学,知行合一”的学风建设,形成“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优良校风。(学工部、教务处、教师工作处、校团委、各学院)
8.精心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发挥第二课堂的延伸和补充作用,增强人才培养的合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国梦”宣传和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大学生校园文化月、“国学教育进课堂”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教职工文体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师生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校团委、学工部、图书馆、校工会,各学院、部门)
9.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以“国培计划”和农村教师、民族地区教师为重点抓好师资培训和干部培训,努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层次和水平;把“国培”等职后培训的单向输血变成双向互惠:既要有利于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又要推进高师院校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促进高师院校的课程教学改革;做好成人教育与自学考试工作。(继教院、相关学院)
10.巩固附属实验中学办学成果。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拓展办学空间,主动适应高考改革,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验中学,相关部门、学院)
三、重管理,强能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11.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师资队伍数据库;加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教学科研骨干队伍和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教学质量工程”,抓好项目申报评审和跟踪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工作处、科研处、招就处,各学院、部门)
12.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的需要,重点做好我校紧缺和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启动并加强贵州省能源与信息材料人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部、人事处,各学院、部门)
13.着力提升青年教师业务能力。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引进、配置、使用、评价、激励的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力度,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教师工作处、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四、优结构,搭平台,提升学科专业竞争力和科研水平
14.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学科建设办公室,加强学科尤其是重点学科建设,凝炼科研方向,形成科研特色,以高水平科研团队的重点突破,带动和促进科研水平的全面提高。坚持分类指导、长短结合,引导各学院进一步明确学科发展定位和主攻方向,通过第二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评选,加大省级重点学科、新建本科高校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力度。着力培育以民族学人类学、纳米材料科学与技术、教育发展研究等有基础有特色的科研团队,并以此为重点推动全校科研水平的普遍提高;做好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预评估工作和贵州省纳米材料模拟与计算重点实验室的评估验收工作。(科研处、教务处、高研院、重点实验室、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各学院)
15.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学科建设规律,积极申办与贵州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结合的应用型新专业,整合、调整或停办与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专业。(教务处、各学院)
16.深化产学研融合。继续拓展校地校企合作,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贵州师范学院-浪潮并行计算实验室为结合点,深化与浪潮集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力度,推进实践育人,提升学生应用能力;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科研处、教务处、校团委、重点实验室、各学院)
17.加快推进“2011协同创新计划”。加强校内科研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培育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争取获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加大对已有平台的扶持与管理力度,建设有较高研发实力的科研梯队;做好大学生创新立项项目的跟踪及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科研处、教务处 协办单位:各教学单位、重点实验室)
18.提升科研成果数量与质量。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重点争取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立项上有新突破;完成科研经费800万元,争取突破1000万元;规范科研经费使用,重视项目过程管理,突出服务意识,提高立项结题率。(科研处、计财处、各教学教辅单位)
19.进一步提高学报办刊质量和学术水平,增强服务基础教育和学校发展的能力。(学报编辑部,各学院、部门)
五、抓管理,带队伍,增强办学治校能力
20. 进一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试点工作,修订完善《贵州师范学院章程》。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教授治学,健全民主管理。(人事处、党政办、发规处、校工会、各学院)
2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体要求,加强在高职称、高学历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部、学工部、校团委、各基层党委)
2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好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和部分处级、科级干部调整配置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遴选优秀中青年教师和管理干部分期分批到帮扶院校、地方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组织部,各学院、部门)
23.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政工作队伍素质;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工部、资助中心、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各学院、部门)
24.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民主党派工作条件;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开展“同心工程”活动,提高统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培养和提升统战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服务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统战部、组织部,各学院、部门)
25.加强群团工作。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和“三下乡”活动,表彰优秀团员、团干和先进团支部。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反映教职工呼声,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好第二届第一次“两代会”。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推进关工委工作。(校团委、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各学院、部门)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勤政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围绕干部选任、招生录取、基建(修缮)工程、设备采购、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等工作,加强审计和纪检监督。(纪检监察室、审计处、校工会,各学院、部门)
27.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国有资产管理科室,加强国资队伍监管能力;规范资产入库手续,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增强规范性、计划性和实效性,重点完成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国资处、纪检监察室、审计处、校工会、计财处,各学院、部门)
28.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促使二级学院成为真正的办学实体;逐步完善考核评价和分配体系,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不同岗位等级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方案。(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质评办、各学院、部门)
29.做好第二轮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按照届满聘用的要求,坚持一人一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规范岗位聘用。(人事处,各学院、部门)
30.推进校务公开。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方式和渠道,推进民主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党政办、校工会、计财处,各学院、部门)
31.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图书馆特色馆藏建设力度,完成图书清理工作;改进读者服务和管理工作,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推动与省直高校图书馆“图书互借”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科研大型设备的使用效率,建立年度使用评价报告制度。(图书馆、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国资处、各学院)
32.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做好校园信息化应用和网络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服务教学科研。(网络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单位)
六、广交流,深合作,提升开放办学水平
33.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充分依托华中师大、青岛大学、武汉音乐学院对口帮扶的渠道和资源,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争取落实与天津大学的“战略合作协议”;继续推进与武汉体育学院的交流合作。积极做好第7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和华文教育基地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交换学生项目;争取完成师资队伍境外培训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处、党政办、组织部、教师工作处、各学院)
34.加强校友会建设。积极开拓校友联络工作,健全校友会组织,密切与地方政府、社会、企事业组织的联系,争取成立校友基金会。(校友办,各学院、部门)
七、创和谐,保平安,助推文明校园建设
35.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动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卫处、网络中心、学工部,各学院、部门)
36.全力推进校园基础建设。完成教师公租房项目、图书信息楼和体育馆项目的主体结构,完成师范教育实践训练中心综合楼项目的基础工程;完成新征69.3亩土地相关手续;推进一期道路管网、运动场、逸夫艺术楼及1、2、3期学生公寓等已完工项目的结算工作。适时推进校园规划建设项目。(基建处、各相关部门)
37.加强后勤保障。加强校园物业和绿化管理,建设美丽校园。(后勤处,各学院、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