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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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科研】贵州师范学院微格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  时间:2015-05-20 15:46:21  浏览:

    贵州师范学院微格教室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微格教室管理,强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微格教室主要用于训练说课和试讲中的教学语言、板书、导入、强化、课堂组织、讲解、演示、提问、结束等环节的教学技能。使用对象为本校教师和学生,以大三学生上《微格教学》课程为主,在满足大三学生教学和训练后可接受其他年级学生进行训练,校外单位如需使用,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同意。

    第三条 微格教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维护维修,试教协会协助管理。任何人未经同意不能擅自改变教室用途。

    第二章 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后前四周内,需要使用微格教室进行训练的教师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教务处提交《贵州师范学院微格教学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教务处协调使用微格教室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有两位教师的上课时间冲突,以最早提出申请的教师为主,另一位教师要调到其他时间段,服从调课安排。

    第五条 微格教室在每学期的第七周开放。使在教室前,上课教师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录播设备操作方法。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培训,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教师和学生培训合格后,向教务处提交培训合格资料,方可进入微格教室上课。上课教室每学期均需进行培训。

    第六条 微格教室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使用微格教室前教师将学生分组,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分组登记表》每组12-15人,选出组长并在课前将组长名单报教务处。每学期开学第六周前把《微格教学》的实验课程录入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若课前未提交组长名单,实验课延后一周,直到提交上组长名单方可进入微格教室上课。

    第七条 组长应在课前收集小组所有成员课件,用主控室电脑将课件拷贝到专用U盘中,用专用U盘把课件拷贝到教室的电脑上;课后负责将数据拷贝到专用U盘并在主控室的电脑上将数据拷贝到组长U盘上。主控室只允许组长进入。教室的电脑上只允许插专用U盘,不允许查其他任何人的私人U盘,一旦发现,没收其U盘。

    八条 小组每次教学和训练结束后,及时拷贝视频数据,本地机储存容量有限,不能长期保存视频资源,管理人员将定期清理磁盘,造成的数据丢失学习小组自己负责。

    第九条 需要在教室电脑上安装其它教学常用软件,应提前与管理员预约安装,未经允许,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其它应用软件。

    第十条 在微格教学训练中,若设备出现异常或学生对其使用方法不明确,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或管理人员请教,以免损坏设备。微格教学训练者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根据学校损坏仪器设备赔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教师要教育学生受护录播教室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凡在本教室上课的学生须爱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杂物、吃零食、抽烟,桌椅不准随意刻画、搬动,不得损害设施设备,对违反规定使用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对违反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或责令其离开,授课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之责。对不遵守纪律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和管理。

    第十二条 在正常上课时间外,学生要进入微格教室进行练习,向教务处提交《贵州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开放使用申请表》,提前一个星期进行预约登记。

    第十三条 微格教室开放时间:每学期第7-18周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 - 12:10

    下午:14:00 - 17:30

    晚上:18:00 - 20: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日起实施。